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规范和指导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社区暴发阶段,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减缓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社区流行阶段,采取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危害。
(二)原则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单位落实;联防联控,群众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太原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领导组成员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爱卫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山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铁路局、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汽车客运公司、武警太原支队、市红十字会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防控工作提供经费、物资保障,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机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点或疫区控制措施
1.疫点或流行范围的确定。发生或可能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地区,辖区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确定疫情波及范围,提出并采取疫情控制措施。
2.疫点控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动员社会力量,为疫点隔离工作提供保障(包括实施医学观察人员后勤保障等)。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疫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或轮休。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教育、卫生部门规定和疫情波及范围及发展趋势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3.疫区控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对疫区波及范围采取交通检疫等隔离管制措施(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同意、县(市、区)政府为主组织实施)。
(二)病例治疗和管理
1.病例排查。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做到发热病人集中在发热门诊或相对独立区域诊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启用红外体温监测,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体温检测,及时发现发热病人。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
2.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人由定点救治医院集中收治,轻症病人进行居家(校、厂)等固定场所隔离治疗。
(三)密切接触者管理
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阶段,对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校、厂)等医学观察或随访措施。对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用药和疫苗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可参照国家卫生、医药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居家(校、厂)等固定场所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
1.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学校、工厂等有关单位对居家(校、厂)等固定场所密切接触者或轻症病例进行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居家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2.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居家(校、厂)等固定场所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和轻症病例隔离治疗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体温测量、随访,对居家治疗患者进行每日体温监测和病情变化记录,协助做好重症病例转运工作。
4.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居家(校、厂)密切接触者体温测量和随访工作,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有流感样症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5.公安部门协助做好居家(校、厂)等固定场所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管理工作,对不配合人员予以劝导。
6.民政部门负责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尸体消毒、火化工作,协助做好家庭困难病人救助。
(五)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为控制我市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特别是减少特定人群中甲流疫情暴发,维护公共服务系统正常运行,依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对重点人群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效防控。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督促检查,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为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尽力减少重症病例和病例死亡。要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对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重点监测,做到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三)完善救治,重症优先。卫生部门要落实甲型h1n1病例分级分类救治措施,重症病例优先收治在定点医院,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随访。对医务人员开展重症病例甄别培训,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四)加强监测,科学预警。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工作,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等重要信息,组织专家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五)做好宣传,倡导文明。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向公众介绍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