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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桂发改投资[2009]10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桂发改投资〔2009〕1041号)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桂质监函[2009]9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监测公共平台,更好地为广西及南宁光电子产业和机械制造业发展服务,优化我区产业投资结构,同意建设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总规模2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检验检测用房、实验用房、设备用房等。办公用房人均面积、装修请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标准进行建设,实验用房请严格按照国家对实验室、建设用房规范进行建设,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部门预算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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