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年终检查考核的通知
(陕建发[2009]205号)
各设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规划局、建委、市政委、市政局、市容园林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局),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本年度省、市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检查各地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省厅决定对各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年终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检查考核每个城市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二、检查考核方法
检查考核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新建工程项目、市容市貌、逐项打分、综合评估等形式进行。
三、检查考核要求
各设区市在省厅检查考核前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市、县(区)进行自查,并推荐1个县(区),供检查考核组抽检。被考核的市、县(区)要认真做好自查考评、资料汇总、报表填写等工作。汇报材料要在详细反映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体现新成果、新经验。
为了做好组织工作,各设区市牵头单位为:西安市建委、宝鸡市城建局、咸阳市城建局、铜川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渭南市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榆林市城建局、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安康市城乡建设局、商洛市市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望各牵头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检查考核组织
检查考核共分四个组,第一组检查西安市、渭南市(包括韩城市、华阴市);第二组检查宝鸡市、咸阳市(包括兴平市)、杨凌示范区;第三组检查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第四组检查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
附件一:检查考核组成员名单(略)
附件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略)
附件三:《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四:2008年陕西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设市城市)(略)
附件五:2008年陕西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县城)(略)
附件六:2008年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三:
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项目分类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
一、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的制定和费用征收情况 (30分) | (一)收费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 (20分) | 污水处理(10分) | 所有城市都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 10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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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的城市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 8 | |||||
50%以上的城市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 6 | |||||
不到50%的城市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 3 | |||||
垃圾处理(10分) | 所有城市都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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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的城市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 8 | |||||
50%以上的城市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 6 | |||||
不到50%的城市制定了收费政策,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 3 | |||||
(二)费用征 收 情 况 (10分) | 污水处理费(5分) | 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在80%以上 | 5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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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在80%以上 | 3 | |||||
不到70%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在80%以上 | 1 | |||||
垃圾处理费(5分) | 各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在80%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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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以上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在80%以上 | 3 | |||||
不到70%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在80%以上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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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项目分类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
二、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使用情况 (10分) | 费用使用情况 | 污水处理费 (5分) | 所有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5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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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4 | |||||
50%以上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2 | |||||
不到50%的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1 | |||||
垃圾处理费 (5分) | 所有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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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4 | |||||
50%以上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2 | |||||
不到50%的城市收费规范,收取费用全额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行 | 1 | |||||
三、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60分) | (一)项目前期准备 (20分) | 污水处理 (10分) | 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所有城市落实了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各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10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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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城市80%以上落实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城市80%以上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8 | |||||
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城市50%以上落实了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50%以上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5 | |||||
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城市不到50%落实了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不到50%以下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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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项目分类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
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
| 垃圾处理(10分) | 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所有城市落实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各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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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城市80%以上落实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80%以上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8 | |||||
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城市有50%以上落实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50%以上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5 | |||||
辖区内属渭河流域的城市不到50%落实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完成可研审批等前期工作;其他流域不到50%的城市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 | 3 | |||||
(二)项目开工情况 (20分) | 污水处理 (10分) | 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 10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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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项目有80%以上开工建设 | 8 | |||||
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项目有50%以上开工建设 | 5 | |||||
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项目不到50%开工建设 | 3 | |||||
垃圾处理(10分) | 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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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项目有80%以上开工建设 | 8 | |||||
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项目有50%以上开工建设 | 5 | |||||
按计划,今年确定开工的项目不到50%开工建设 | 3 | |||||
考核内容 | 项目分类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 | 得分 | |
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情况 | (三)开工项目建设进度 (20分) | 污水处理 (10分) | 所有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10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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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的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8 | |||||
50%以上的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5 | |||||
不到50%的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3 | |||||
垃圾处理 (10分) | 所有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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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8 | |||||
50%以上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5 | |||||
不到50%的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 3 | |||||
说明:1、表中“城市”是指辖区内的设市城市、县。 2、“项目开工建设”:污水处理是指已开工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厂区主要设施等; 垃圾处理是指已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场场内主要设施和场外道路等。 3、按项目建设进度,2009年应建成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必须是基本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