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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苏交质[2009]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
(苏交质〔2009〕53号)


为切实加强我省汽车客运站建设的行业管理,保证汽车客运站建设工程质量,省交通厅决定于2009年11月23日起组织对全省汽车客运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令);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
3、《汽车客运场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场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苏交质[2006]63号);
7、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8、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二、检查内容
1、履行建设程序及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是否办理政府质量监督手续,是否按规定履行施工图审查及设计变更手续情况;从业单位质保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以及内业资料的规范性情况等。
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主要对混凝土结构工程、室外道路及广场工程、部分重要质量技术指标和重要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查。

三、检查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由省厅质监站、运管局及试验检测单位人员组成,重点检查公路枢纽汽车客运站,抽查部分在建农村客运站。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相关市交通局及运管处、质监站联系。

四、其它
请相关市交通局将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程序及质量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确保本次监督检查顺利完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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