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标委工二[201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规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国家标准委制定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规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提高示范区标准化工作成效,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一、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
(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对示范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考核验收组。考核验收组具体负责考核验收工作。
(三)考核验收组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为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化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要求
(一)按照全面客观、服务地方经济、注重机制创新的原则,突出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升级和竞争力提升的促进作用,考核验收主要内容包括:示范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保障;示范工作的内容;示范工作的效果、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改进建议等。具体考核指标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表》(附表)。
(二)示范区试点期满,完成示范区主要建设目标,方可提出验收申请。
(三)示范区验收需提交《示范区工作总结报告》及以下材料:
1.示范工作对示范区产业发展、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的情况说明;
2.促进高新区产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化政策文件;
3.推进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目录;
4.“科研标准产业同步”、“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等工作经验总结及典型案例;
5.承担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情况及相应证明材料;
6.企业联合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
7.重点产品采标情况;
8.示范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标准化主管部门。
三、验收工作的程序
(一)示范区试点期满后,由试点承担单位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
(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验收时间,组建考核验收组。
(三)验收应采取验收会的形式,在示范区召开,主要程序如下:
1、验收会由考核验收组组长主持,示范区所在省局、市局、管委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参加。
2、试点承担单位汇报示范工作组织、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未来标准化工作思路等内容。
3、考核验收组抽查示范区内2~3个企业,现场了解示范工作推进情况。
4、考核验收组按照示范区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逐项审阅示范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必要的问询。
5、考核验收组成员按附表要求逐项打分,算出平均得分。
6、考核验收组向示范区通报考核验收情况及结论,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考核采取综合评分的办法,考核验收组所有成员的平均评分为最终得分。考核验收结论应包括通过验收或未通过验收两个等级。
1、通过验收:最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2、不通过验收:最终得分在70分以下。
(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考核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示范区,明确其试点工作的延期时限,并重新组织验收。
(三)通过考核验收后,示范区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送三套第二条第(三)款中规定的材料。
(四)通过考核验收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示范区验收合格文件,并颁发证书。
(五)示范区应落实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推广示范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示范工作长效机制。
五、附 则
(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的考核验收适用于本办法。
(二)本办法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工作完成情况 | 评分标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一、组织、管理和保障 (30分) | 1. 组织建设 | 7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7分): 1.建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部门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 2.设立示范区常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机制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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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5-6分): 1.建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部门分工较明确,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 2.设立示范区工作机构,初步建立工作机制。 | ||||||
一般(1-4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2. 政策 | 7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7分): 印发相关政策,覆盖面广,支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作用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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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5-6分): 有相关政策保障,作用明显。 | ||||||
一般(1-4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3. 资金 | 7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7分): 1.标准资助力度大,使用效率高,导向作用强; 2.试点工作经费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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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5-6分): 1.标准资助资金较多,使用效率较高,有一定导向性; 2.有一定的试点工作经费。 | ||||||
一般(1-4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4. 日常工作(包括宣传、培训等工作) | 9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8-9分): 1.宣传媒体影响力大,效果好;宣传手段多样; 2.培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多样;培训人、次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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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6-7分): 1.宣传媒体影响力较大,效果较好; 2.培训较有针对性,内容较丰富;有一定的培训人、次数。 | ||||||
一般(1-5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二、示范工作内容 (50) | 5. 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 3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3分): 调研面广,主题明确,现状及问题分析准确,数据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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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2分): 调研面较广,有一定针对性,调研报告较好。 | ||||||
一般(1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6. 企业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提升情况 | 3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3分): 企业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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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2分): 企业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有所提升。 | ||||||
一般(1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7. 企业科研与标准同步工作情况 | 6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6分): 科研标准同步企业数明显高于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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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4-5分): 科研标准同步企业数较达到建设目标。 | ||||||
一般(1-3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8. 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工作情况 | 6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6分): 含自主创新技术的标准数/比例明显高于建设目标,对产业发展升级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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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4-5分): 含自主创新技术的标准数/比例达到建设目标,对产业发展升级有一定作用。 | ||||||
一般(1-3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9. 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情况 | 8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8分): 制修订标准数量/比例明显高于建设目标,技术内容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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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6-7分): 制修订标准数量/比例达到建设目标,技术内容较先进。 | ||||||
一般(1-5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0. 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全国tc、sc、wg情况 | 8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8分): 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全国tc、sc、wg数量/比例明显高于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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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6-7分): 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全国tc、sc、wg数量/比例达到建设目标要求。 | ||||||
一般(1-5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1. 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 3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3分): 采标数量/比例明显高于建设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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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2分): 采标数量/比例达到建设目标要求。 | ||||||
一般(1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2. 企业联合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 | 3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3分): 推动成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联盟,企业联合制修订标准能力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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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2分): 企业联合制修订标准能力显著提升。 | ||||||
一般(1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3. 标准化工作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情况 | 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5分): 建成涵盖标准信息服务、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等服务支撑体系,可结合产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应用效果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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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3-4分): 建成相对完善的包括标准信息服务、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在内的服务支撑体系。 | ||||||
一般(1-2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4. 标准化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情况 | 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5分): 建立标准化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或标准化人才培养数量明显高于建设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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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3-4分): 标准化人才培养数量达到建设目标要求。 | ||||||
一般(1-2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三、效果和可持续能力 (20) | 15. 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和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结合两大机制的总结 | 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5分): 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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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3-4分): 形成工作机制。 | ||||||
一般(1-2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6. 示范期内形成的标准化工作模式 | 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5分): 标准化工作模式具有一定创新性,示范效果明显,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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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3-4分): 形成了一定的标准化工作模式,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 ||||||
一般(1-2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7.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升级和竞争力提升的效果 | 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5分): 对示范区重点产业的发展、升级和竞争力提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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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3-4分): 对示范区重点产业的发展、升级和竞争力提升有一定促进作用。 | ||||||
一般(1-2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18. 高新区未来标准化发展思路 | 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5分): 发展思路目标明确,定位准确,创新性、可操作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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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3-4分): 发展思路目标明确,定位准确,创新性、可操作性较强。 | ||||||
一般(1-2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
特色加分项 | 19. 示范区建设中的创新性工作及建设任务之外的工作 | 15 | 此栏目由示范区填写 | 优秀(13-15分): 开展了创新性的工作和超出建设任务的工作,对示范区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或有重大推广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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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10-12分): 开展了超出建设任务的工作,对示范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作用。 | ||||||
一般(1-9分): 低于良好评分细则要求。 |
注:鉴于各示范区建设目标有所不同,实际考核时可对本考核验收表中的“评分标准”的具体内容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