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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文字号】 沪经信规[2009]6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规[2009]6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的精神,现就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所列的项目(见附件)。已申报其他各种政府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按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系依法在本市登记成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
(二)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项目正常实施。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至23日。
(二)专项资金项目经初步核准后,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我委通知申报单位。

四、申报方式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用户名、密码请向联系人获取,登陆后应首先补填协会相关信息。
(二)除进行网上申报外,申报单位还应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二)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可在网上填报并打印)。

六、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
联 系 人:张桂珠  电话:23119336  13801763455
技术支持:周峰皓  电话:63584546  13127676078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328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研究和制定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
1、国内外产业政策研究
2、受委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期研究

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1、本行业“十二五”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研究及建议
2、本行业三年滚动计划的相关研究

三、开展产业结构调整研究
1、本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研究
2、本行业产业布局优化的研究

四、编撰行业发展报告
1、行业发展年度报告
2、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研究报告
3、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研究报告

五、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开展行业诚信建设
1、建立健全业内企业诚信档案
2、建立行业信用服务体系
3、开展行业诚信工作

六、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条件
1、受委托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并获得市技术监督局立项或备案许可
2、开展行业准入资格评审和备案
3、受委托制订“销售合同标准示范文本”,开展示范宣传工作

七、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1、受委托进行行业统计工作
2、收集整理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资料
3、定期向社会发布行业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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