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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市长江河道管理处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宁水人[2009]5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市长江河道管理处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
(宁水人〔2009〕539号)


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你处《关于调整我处内设机构的请示》宁长河人[200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处所报的内设机构撤销和设立方案

同意撤销综合管理科;同意服务中心职能并入办公室,水政科增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大队牌子;同意撤销工程管理科、水资源科,成立工程及水资源管理科,挂防办牌子。

同意增设工会、江南管理所、栖霞管理所、浦口管理所和六合管理所。

调整后的科室、所为:办公室(服务中心)、党总支办公室、工会、人事保卫科、财务审计科、工程及水资源管理科(防办)、工程技术科(测量队)、水政科(南京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大队)、江南管理所、栖霞管理所、浦口管理所、六合管理所共12个科室、所。

同意你处所报的各科室、所职责。

二、同意你处中层职数设置方案

设置中层职数共25名(正科12名、副科13名)。

特此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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