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宁波市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各园区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全省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市总工会定于12月1日在余姚召开宁波市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日下午2:00,会期半天。

地点:余姚宾馆三楼国际厅(余姚市舜水南路108号,总机:62708888)

二、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集体协商或职代会工作的领导1名,负责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1名;所属乡镇(街道)总工会负责人各3名;

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分管集体协商或职代会工作负责人1名;

市级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各推荐1名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向市级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发聘书;典型经验交流;领导讲话。

四、要求

各地各单位于11月27日前,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传真至市总工会组织部(传真:87366817,电子邮箱:zghzzb@nbgh.org.cn)。

与会同志请自行前往,于12月1日下午1:45前报到。

宁波市总联系人:欧阳石其,联系电话:87362195

余姚市总联系人:俞成忠、赵校灿,联系电话:62638659

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7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