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纠风办《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市纠风办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认真开展评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我市“四个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范围
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2009年,市直共评议部门单位66个,分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三类(见附件2)。
各县区在确保完成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评议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可以扩大评议范围; 要不断探索创新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强评议效果;各部门、行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自我评议。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着重评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情况;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开电话、工作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清正廉洁情况。
问卷调查采用综合评议形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市纠风办负责制定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评议市直部门、单位,指导县区开展评议工作,汇总评议情况。各县区政府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县区的评议方案,组织评议县区直部门、单位。评议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30日前)。
1.成立评议小组。从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工作者和部门管理服务对象中选聘评议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并进行培训。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评议卡、意见建议表的发放、组织填涂和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评议代表从非评议部门中推荐产生。
2.动员部署。召开全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部署2009年度民主评议工作。
3.加强宣传。在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菏泽广播电台开辟《政风行风建设之窗》栏目,各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各自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了解。
4.自查整改。参评单位要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 以及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听取意见,认真整改。
(二)评议阶段(12月25日前)。
1.召开座谈会。按照分工,各评议组分别召开被评议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汇报。
2.明察暗访。各评议组围绕评议内容,深入被评议部门的基层单位、服务窗口,通过明察暗访、个别座谈等形式,了解被评议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
3.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政风行风大家谈》栏目。请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市纠风办按时收集,并集中反馈。
4、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设计要求,分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建议表,由市纠风办统一设计印制。市直发放不少于3000份,各县区不少于1000份,菏泽开发区不少于200份。
问卷调查范围是:市直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含国有、集体、私营、合营、合资、外资、股份制企业)法人和职工代表、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等。
问卷调查表分配:市级领导共40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共200份;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共1500份;企业法人和职工代表、个体工商户、其他各界人士等,共1000份;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260份。
各评议组按照问卷调查划分范围,以会议形式组织参评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听取参评人员对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确保评议卡、意见建议表的填涂质量和回收数量,评议卡要当场填涂、当场收回、当场密封、当天交回。问卷调查结束后,各评议组写出综合报告。
5、召开评议会议。问卷调查工作结束后,召开评议会议,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或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对被评议部门、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卡当场收回。
(三)汇总阶段(2009年12月30日前)。
在评议会议上,使用计算机汇总市直评议卡,按照计分办法计算各部门的评议综合得分,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对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
1.计算市直部门得分。按照市级领导,部门负责人,代表、委员,党政人员,企业及各界人士5个部分分别统计,得出被评议部门4个等次的票数。“不了解”不计算得分,其余3个等次分别按100、70、40分计算分值。按百分制分别得出各部门问卷调查平均得分。然后按照市级领导,部门负责人,代表、委员,党政人员,企业及各界人士分别占总分的百分之15、15、20、30、20的比例,计算出各部门的综合得分,并将其和行风热线考核得分按80%、20%的比例计算出市直部门得分。
2.计算县区得分。 对各县区的评议卡统一汇总,根据4个等次的票数和加减分因素,计算出各县区被评议部门的得分。按各县区得分权重相同的原则,计算出各县区被评议部门的平均得分。
3.计算综合得分。 将市直部门得分与县区部门平均得分按70%、30%的比例进行计算,得出各部门的评议综合得分。
4.加、扣分因素。
(1)加分因素。 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受到国务院及国务院纠风办表彰的,加2分;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纠风办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加0.5分。
(2)扣分因素。部门、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因职务犯罪受到法律追究的,每起分别扣0.5分、1分。
因行风问题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1分。
市委群众工作、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考核后三名的扣0.5分。
评议中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扣3分。
各加、扣分因素均以2009年内制发的文件为准。一个部门同时获得多个加分奖项的,只计算最高奖项。
(四)反馈整改阶段(2010年1月30日前)。
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评议小组为单位书面向各被评议部门反馈。各被评议部门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0年1月底前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将全市的民主评议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纠风办。
每阶段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各县区纠风办要认真总结评议情况,写出评议工作报告,并于2009年12月 20日前将评议工作报告、评议结果、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市纠风办。
五、结果运用
(一)评议结果按经济和社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三个类别,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依据评议结果,对每个类别排名前3名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
(三)依据评议结果,推荐省级“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四)对每个类别排名前3名的部门、单位,在年终考核时,增加5%的优秀名额;排名后三名的,减少5%的优秀名额。
(五)每个类别排名后三名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排名后三名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排名后三名的,建议组织部门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六)对群众满意度较低,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纠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及各被评议部门、单位也要成立评议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各评议组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进一步增加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工作者、各类协会及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全社会参加评议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借助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这一形式,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眼破除制约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巩固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扩大范围,延伸基层。各县区要进一步扩大评议范围,除保持和市评议范围的对口一致外,适当增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重点向基层延伸。要抓好各乡镇(办事处)、社区、基层所(站)等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把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和基层所(站)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将窗口单位和基层所(站)纳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四)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各级纠风办、评议代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评议纪律,确保以良好的作风开展评议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参评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统计等环节,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严禁评议人员及评议代表借机谋取影响公正评议的任何利益,凡违反纪律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追究相关责任,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评议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