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今年3-5月份,开展一场为期三个月的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全民动员,大干三个月,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行动内容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日至4月10日
(一)阶段目标
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二)工作要求
1、组织发动。各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参与整洁活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报道先进事迹,充分发动全体民众和部队官兵积极参与。
2、清除垃圾、污水。分块划定区域,以城区、乡镇、村社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沿国道、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和铁路两侧,沿江、河、溪两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沟渠,消灭卫生死角,农村圈养禽畜,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3、清洁公厕。所有城乡公厕,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制度上墙。每个公厕尤其是乡村的公厕,每天保洁2次,及时清运粪便,做到卫生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粪坑不满溢,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
4、环境保洁。街道有专人、分段、分片负责。镇村主要街道保洁8小时以上,集镇区集贸市场每天清扫保洁不少于3次,农村赶圩结束后随时清理环境卫生,背街小巷每日清扫保洁1-2次。
5、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乡镇和建制村按人口数每1000人配1名保洁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再配1名垃圾清运工。
6、组织巡查。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市容村貌的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对发现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7、建立投诉平台。各区、乡镇政府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实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跟踪反馈。
(三)评价指标
1、健全机构情况:全区有90%以上乡镇的垃圾清运工和90%以上行政村的保洁员配备到位。
2、组织发动情况:各区、各乡镇政府要召开动员大会,区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有具体的实施方案,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整洁行动的意义、卫生知识,报道先进事迹。
3、清除垃圾、污水情况:城乡基本未见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放养,无粪土乱堆等现象,群众满意。
4、清洁公厕情况:城镇公厕100%有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制度上墙,公布公厕卫生的举报、投诉电话,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乡村公厕(含校厕)有80%以上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有专人管理,有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5、长效保洁的情况:80%以上镇村达到长效保洁的要求,每天保洁8小时以上。市容卫生、村容整洁,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集镇农副产品集散地、赶圩地有专人保洁,及时清理垃圾。
6、巡查落实情况:市容村貌保洁基本到位的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能及时整改。
7、群众满意度情况: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县城走访20人,询问对本次行动满意程度;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应大于80%。
(四)督导检查
1、督导内容:重点督查组织动员,责任落实,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沿路、沿江等部位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
2、督查时间:3月20-31日之间。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0日至30日)
(一)阶段目标
在前一阶段环境卫生大整治的基础上,以化学方法杀灭“四害”。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以各镇、街道办事处为建制单位,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二)工作要求
1、政府领导亲自参与“除四害”工作的具体部署,把“除四害”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协调部门,发动群众,解决“除四害”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
2、按照“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要求,做到不漏单位、不漏居民户、不留死角。
3、实行片区和单位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片区和工作职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都要有一个领导来抓“除四害”工作,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4、各社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配齐“除四害”管理(投药)人员,原则上企事业单位按每个单位配1-2名,社区、农村按每50户配1名,具体落实“除四害”各项工作。
5、组织巡查。由各区领导带队,抽调区直机关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除四害”工作督导组,在本辖区开展巡查工作。
6、各级爱卫办当好政府参谋,协助政府组织开展活动。加强“除四害”技术培训,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论证选购“除四害”药械,配齐消杀设备。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四害”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科学评价“除四害”效果。
(三)评价指标
1、组织部署。“除四害”综合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总结、有“除四害”效果评价资料。
2、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药械使用方法科学,效果显著。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械。
3、群众满意。现场走访,群众对“除四害”效果较满意。走访10户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白天检查各类环境未见活鼠活动。
4、成效明显。
(1)鼠密度:城区鼠迹阳性率不超过3%,农村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
(2)蝇密度:城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重点行业有蝇房间不超过2%,一般单位不超过5%;城乡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3)蚊密度:城区各类积水的蚊蚴阳性率不超过4%,农村不超过8%。
(4)蟑密度: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农村不超过10%。
检查督导
1、督导内容:“除四害”综合防制情况。
2、督导时间:4月20-30日之间。
第三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一)阶段目标
完善设施,保洁到位,制度健全,巩固成果,卫生评比,使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以持续。
(二)工作要求
1、完善设施。城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每100米设置1个果皮箱,每个镇设2个公共厕所、每个村设1个公共厕所;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垃圾池(箱)等收集容器加盖密闭,设计合理,布局适当;每个乡镇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大的乡镇至少配备2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其他乡镇至少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主要道路路面平整。小饮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等配有消毒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的消毒设施。
2、保洁到位。保洁人员未达到要求的镇村,上半年50%的镇村,保洁员要配备到位,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切实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城乡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8小时,背街小巷、城乡集贸市场有专人保洁;城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垃圾、果皮箱不满溢,基本无蝇、无鼠。
3、健全制度。城区、乡镇、村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媒体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评比标准和制度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检查评比。
4、卫生评比。将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的评选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前置条件。在城市、县城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评选活动,在镇、村开展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
5、群众满意度调查。随机入户调查或走访过往群众,了解其对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三)评价指标
1、完善设施情况:90%以上村镇垃圾、果皮箱、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按要求设置、配齐,周围清洁、无暴露垃圾,定期消杀,基本无蝇;村镇主要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
2、保洁到位情况:全区90%城镇,80%的乡村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达到8小时,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放,无垃圾落地,无污水横流,垃圾、果皮箱不满溢,沟渠通畅,禽畜圈养,蚊、蝇密度低,未见活鼠。
3、健全制度情况:各地至少要有4项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群众投诉或媒体反映的问题有记录、有问题处理过程的记录,有结果,有对群众的回访,听取群众意见;有关资料齐全。
4、卫生评比情况:相关资料齐全,有文件、有表彰、有检查评比等记录资料。
5、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县城走访20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应大于90%。
(四)督导检查
1、督导内容:重点督查设施建设、保洁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检查评比、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2、督查时间:5月21-31日之间。
三、组织措施
(一)各区政府为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负责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各区实施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促指导、分解指标和落实任务。
(二)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本次活动中对各地进行对口指导,落实指标任务。
(三)各区政府要聘请社会卫生监督员,组织各新闻媒体,对“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监察。
四、督导检查
(一)设立督导检查团。市政府组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分别由市卫生局(爱卫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设管理局、市城管办、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与林业局等6个单位正处级领导带队,分别督查全市6个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组成人员如下:
组别
督导地区
带队单位(1名正处级以上领导)
成员单位(2名主任科员以上干部)
专业人员(由市卫生局指派)
第一组
思明区
市卫生局(爱卫办)
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
专业人员2名
第二组
湖里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商务局、市文明办
专业人员2名
第三组
海沧区
市建设管理局
市质监局、团市委
专业人员2名
第四组
集美区
市城管办
市环保局、市妇联
专业人员2名
第五组
同安区
市市政园林局
市水利局、市总工会
专业人员2名
第六组
翔安区
市农业与林业局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
专业人员2名
(二)抽样方式和数量。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抓阄),每个区应提供辖区内的区、乡、镇、村的名单。设区所在城区为必查对象,各区所辖镇(乡)各抽2个镇(乡),抽到的镇(乡)各抽2个村。
(三)检查范围。每个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各区爱卫办人员到位情况;抽到镇(乡)的主要道路、公厕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抽到的村的道路、公厕和保洁人员到位情况,以及沿途所经过的国道、省道、县道、村道。
(四)检查方式: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