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占国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323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刘占国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hasl司字〔2010〕159号)收悉。经审查, 刘占国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