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德礼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322号)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陈德礼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资发〔2010〕13号)收悉。经审查, 陈德礼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