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永强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319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三井住友保发〔2010〕167号)收悉。经审查,郑永强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