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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相关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厅(室):
根据王岐山副总理在2011年1月30日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商秩电〔2010〕2908号)和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的要求,切实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将同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法制办、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中直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20个中央国家机关、16个省(区、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主要对已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的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抽查,对地方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了解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7号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商秩电〔2010〕2908号)文件过程中各级机关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工作整体部署,软件采购、经费保障及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制度的建立等情况。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主要是对各地2010年相关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地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文件的情况,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经验,牵头部门所起到的作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及监管落实情况等;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2011年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二、督查时间和方式
(一)督查时间。
从3月初开始分12个组开展,3月20日前结束。具体督查时间以各督查组的带队单位通知为准。
(二)督查方式。
1.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听取被检查单位及其直属单位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合同文本、软件授权协议、软件使用分布情况等资料;现场随机抽查2至4个司局、10至20台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填写《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见附件)。
2.地方政府。听取各地政府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和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总体情况汇报。由地方选定4家企业,督查组现场查阅各企业相关文件、合同文本、软件授权协议、软件使用分布情况等资料;现场随机检查每家企业各10台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填写《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对督查组的工作予以协助。

联系人:郑良斌 张德军
电话:010-83138743、13683369290
010-83138746、13911127851
传真:010-83138743、83138748

附件:
1.本次督导检查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省(区、市)名单
2.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
3.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本次督导检查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省(区、市)名单

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
二、地方政府
四川、江西、新疆、宁夏、山东、山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甘肃、内蒙、广西、海南、黑龙江、辽宁。

附件2
计算机安装软件抽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部门名称

房间号

使用人姓名

资产编号

计算机编号

计算机类别

计算机ip地址

计算机mac地址

操作系统软件名称及版本

操作系统软件是否授权

办公软件名称及版本

办公软件是否授权

杀毒软件名称及版本

杀毒软件是否授权

使用计算机人员签字

备注

 

 

 

 

 

 

 

 

 

 

 

 

 

 

 

 

 

 

 

 

 

 

 

 

 

 

 

 

 

 

 

 

 

 

 

 

 

 

 

 

 

 

 

 

 

 

 

 

 

 

 

 

 

 

 

 

 

 

 

 

 

 

 

 

 

 

 

 

 

 

 

 

 

 

 

 

 

 

 

 

 

 

 

 

 


说明:1.资产编号是指本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对计算机进行的编号。
2.计算机编号是指计算机出厂时厂家对计算机的编号。
3.计算机类别指计算机属于服务器、台式机还是笔记本。
4.本表由督查组填写,被抽查单位签章。
5.国家机关检查范围为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企业检查范围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6.各栏目行数可自行增加,可另附页。

附件3
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单位名称:(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单位基本情况

使用计算机总人数

计算机总台数

 

 

本部门制发的相关文件

文号

文件名称

制发时间

 

 

 

 

 

 

 

 

 

合同协议文本

合同协议号

合同协议名称

签署单位

签订时间

 

 

 

 

 

 

 

 

 

 

 

 

软件许可持有情况

序号

软件名称

软件版本

许可类型

许可数

 

 

 

 

 

 

 

 

 

 

 

 

 

 

 

 

 

 

 

 

软件使用分布情况

序号

软件名称

软件版本

使用部门名称

使用人数

计算机台数

 

 

 

 

 

 

 

 

 

 

 

 


说明:1.本表由被检查各单位先行填制,待督查组到场后逐项核查。
2.国家机关填写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情况,企业填写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情况。
3.在软件使用分布情况栏里,相同软件不同部门都使用的情况,按“使用部门名称”不同分行填写。
4.各栏目行数可自行增加,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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