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市科技局)
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及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的意见》和《太原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本意见。
一、整合各类资源,加快中小企业科技人才培养
(一)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中小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围绕解决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科技人才需求,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共建工程实验室、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重点培养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等领域青年科技人才。
(二)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加速中小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坚持把科技人才培养作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鉴定、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结合我市重点学科和特色产业,依托重大科技项目、人才扶持专项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每年在中小企业选拔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市级科技计划中优先安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组织中小企业科技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单位学习深造,在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努力培育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团队。
(三)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努力培养中小企业科技人才。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留学生科技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扩大孵化规模,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功能,为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加快培养中小企业科技人才。认真组织实施人才扶持专项,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创新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
(四)加强科技型企业家培养。遵循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规律,以我市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在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的同时,加强企业家培养,努力培育建设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善于现代经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我市新型工业基地建设为宗旨,整合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交流等,努力培养具有精湛技能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二、实施引聘结合,创新中小企业引才引智机制
(一)实施“柔性”引才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鼓励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引聘结合”,按照项目要求聘佣高端急需领军人才。市级科技计划对中小企业引进高端急需领军人才给予经费补助,实施按月按季考核,量化工作,量化补助。
(二)完善人才项目相结合引才机制。把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成果、资金等结合起来,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鼓励中小企业以“人才+项目+基地”方式,在北京、上海乃至海外设立研发基地或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充分利用当地高端人才资源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三)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中小企业长效机制。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深入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企业诊断、专利代理等服务。市级科技计划对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坚持一年两次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成果发布和项目对接。
三、完善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向中小企业集聚
(一)加强人才信息服务。围绕加快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煤化工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自主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信息库以及科技人才需求库,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人才信息服务。广泛开展招才引智活动,通过定期举办科技人才专场交流招聘、组团外出招聘和网上人才市场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搭建人才引进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二)创新人才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人才开发一体化,促进人才在地域、行业、所有制之间的交流。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中小企业兼职兼薪。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中小企业和科技人才合法权益。
(三)强化人才继续教育。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需要,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进一步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不断提高科技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
四、创新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潜能
(一)完善人才投入机制。建立“中小企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引导社会、企业投资科技人才资源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对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业绩突出的科研团队和领军人物予以长期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同等条件下,对中小企业科技人才的科研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发明专利申请给予重点资助,产业化项目优先扶持。
(二)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技能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对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股权期权激励。以技术转让或许可使用方式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从转让或许可所得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金额作为一次性奖励;以作价入股方式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从作价金额中提取不低于20%以股权形式给予奖励;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人员所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三)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对中小企业科技人才评价注重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建立以创新业绩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把能否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能否应用转化科技成果作为科技人员奖励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中小企业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四)营造人才创新创业氛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努力营造中小企业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科技人才跨行业(部门)、跨单位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人才及领军创新创业团队自主创新成果和业绩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中小企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