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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浦口区石碛河水利血防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宁水管[2009]5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浦口区石碛河水利血防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宁水管〔2009〕597号)


南京市浦口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你处《关于浦口区石碛河水利血防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浦水建发[2009]6号)及补充资料收悉。该工程业经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以宁水管[2007]473号、宁财农[2007]951号联文批复。目前,该工程已基本完成。你处根据工程现场实际及具体实施等情况,提出增加部分工程内容,经请示省水利厅,现批复如下:

一、填塘固基。鉴于石碛河段(桩号k0+000~0+200)河道左岸堤后存在大面积水塘,影响堤防安全,为确保该段堤防安全,同意对该段进行填塘固基,填筑高程11.2米(吴淞高程)。

二、沿河构筑物维修加固。鉴于部分沿河构筑物破损严重,为确保堤防安全,同意对左岸中联排灌站出水口(桩号k0+220)、渡口(桩号k0+230)、明星排灌站出水口(桩号k2+220)、北顺排灌站出水口(桩号k2+260),右岸河南排灌站出水口(桩号k1+550)、林东五队抽水站机口(桩号k1+800)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对施工中拆除的浆砌块石挡墙予以恢复。

三、堤顶道路维修。鉴于石碛河两岸长约4040米(左岸桩号k3+000~k4+580、右岸桩号k3+000~k5+460)堤顶道路损毁严重,同意对该段防汛道路进行维修,维修面积20200平方米。

请你处进一步强化建设管理,严格设计变更程序管理,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工程于2009年底前竣工验收。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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