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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增加丽水市中心医院等医院核定床位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09]2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增加丽水市中心医院等医院核定床位的批复
(浙卫发〔2009〕250号)


丽水市、湖州市、金华市、宁波市卫生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你们分别要求增加核定床位数的请示悉。根据医院等级及近二年医院床位使用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丽水市中心医院增加床位100张,总核定床位数900张;湖州市中心医院增加床位200张,总核定床位1000张;金华市中心医院增加床位200张,总核定床位900张;慈溪市人民医院增加床位300张,总核定床位900张;宁波市康宁医院增加床位80张,总核定床位520张;奉化市人民医院增加床位100张,总核定床位610张;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增加床位620张,总核定床位1600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增加核定床位400张,总核定床位2000张。
医院新增核定床位后,卫技人员按规定要求及时配备到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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