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衢州市衢江区人民医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批复
(浙卫发〔2009〕249号)
衢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要求增加衢州市衢江区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核定床位的请示》(衢市卫〔2009〕3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衢州市衢江区人民医院按300张床位规模进行建设。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迁扩建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
三、新址医院建成后,须报我厅执业验收。验收合格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四、医院最终核定床位数待新址医院验收后重新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二年。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