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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卫生部公告
(2011年第9号)


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元宝枫籽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元宝枫籽油

中文名称

元宝枫籽油

拉丁名称

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元宝枫树种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元宝枫种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3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油酸 c18:2

≥30.0%

油 酸 c18:1

≥15.0%

神经酸 c24:1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牡丹籽油

中文名称

牡丹籽油

英文名称

peony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丹凤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et j.x.zhang)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的籽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牡丹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10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麻酸 c18:3

≥38.0%

亚油酸 c18:2

≥25.0%

油 酸 c18:1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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