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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万凯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3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万凯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350号)


美国万凯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北京设立代表处的申请材料和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其名称为“美国万凯公司北京代表处(markel corporation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批准戴晨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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