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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5号--关于批准和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事项(2011年第二批)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25号)


关于批准和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事项(2011年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并对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的单位资质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资质批准和重新核定等有关事项(2011年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七家单位乙级资质(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北票市同德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五)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六)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七)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批准以下十家单位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调整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三)萍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八)重庆天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九)长安大学

(十)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批准以下四家单位资质中的机构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一):

(一)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二)河北兴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批准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资质延续(单位名单及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各单位在原有评价范围之内,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的项目,超出此次批准的评价范围的,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申请继续完成原项目的书面请示及项目清单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报我部备案,经我部核准后,方可继续完成。

五、同意以下十九家单位资质中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

(一)北京大学

(二)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四)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五)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六)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七)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

(八)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九)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十)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十一)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娄底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十四)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十五)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十六)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

(十七)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八)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六、对河北兴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予以变更,证书编号由国环评证乙字第1243号变更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337号,原资质证书编号予以注销。

七、对遗失资质证书副本的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补发证书。

八、因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资质予以注销。

九、因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以下十一家单位资质予以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后的资质变化情况详见附件二)。

(一)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二)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本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南京工业大学

(六)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七)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八)莆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九)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十一)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请上述第一至七项中的单位于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质证书,其中第一、三项中的单位应在领取资质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手续;第二至六项中的单位应在领证时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第七项中的单位携带原资质证书正本原件)。

上述第八、九项中的单位于3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指定领证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第八项中的单位应同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第二至九项中的单位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缩印件同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领证地点: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北京安外北苑大羊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号楼3层中段,评估中心受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淑兰刘金洁闫如松

联系电话:(010)84915326,84922788

附件:1.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2.各单位重新核定资质的情况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各单位批准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等情况

序号

机 构 名 称

资质证书编号

批准的评价范围

批准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1

北票市同德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540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633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634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81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5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925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6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436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7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4020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8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1013号

增加甲级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9

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1045号

增加乙级化工石化医药和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0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

增加乙级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1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6号

增加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2

萍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307号

增加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3

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606号

增加冶金机电和采掘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4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增加乙级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5

重庆天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134号

增加建材火电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6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4018号

增加采掘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17

河北兴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337号

/

山西智威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8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983号

/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9

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1012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

北京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1033号

甲级-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1

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1103号

甲级-交通运输;乙级-社会区域、海洋工程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22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7号

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3

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1号

甲级-化工石化医药;乙级-轻工纺织化纤、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24

长安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3601号

甲级-交通运输;乙级-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5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102号

甲级-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采掘、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6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3901号

甲级-农林水利;乙级-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附件2.
各单位重新核定资质的情况

序号

单 位 名 称

资质证书编号

重新核定后资质变化情况

重新核定后的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1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206号

取消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甲-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4005号

取消农林水利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甲-建材火电;乙-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027号

取消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化工石化医药、采掘、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1305号

取消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1412号

取消化工石化医药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

本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1509号

取消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

南京工业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1955号

取消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8

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113号

取消冶金机电和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9

莆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203号

取消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0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705号

取消轻工纺织化纤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冶金机电、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810号

取消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轻工纺织化纤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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