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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红十字会

【发文字号】 京教体美[2009]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41号)


各区县教委、卫生局、红十字会:
根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京教体美〔2007〕9号),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拟于2009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兼顾当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任务,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健康促进学校的验收方式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按要求做好准备。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全面了解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的现状,为各区县健康促进学校提供交流平台,并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验收时间
2009年12月

三、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用区县集中汇报与学校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上报工作总结
各区县全面总结近年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的工作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区县集中汇报
召开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会议,各区县对2008年至2009年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进行总结汇报,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分。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2.会议地点:北苑宾馆(朝阳区安外北苑5号院)
3.参加人员:各区县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主要成员,5人/区县,包括区教委、区卫生局、区红会、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及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各1人。
4.汇报流程:区县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进行20分钟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后给予评分。各区县汇报顺序按现场抽签决定。
5.汇报内容:依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区县考核标准》(2009年修订),以区县组织管理、政策及环境支持(包括经费)、对学校工作的日常指导与技术支持以及区县特色性工作为重点,总结2008年至2009年区县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情况。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梅;联系电话:64407352;e-mail:bjjcx@163.com)
6.专家组成员:由市、区两级专家组成,其中市级专家5至7人,区级专家19人。区级专家由各区县选派,每区县1人。具体人员请于12月30日前报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现场考核
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指定专家组对各区县抽验学校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成绩用于考评学校是否达到“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并对区县管理与指导的实际水平进行评价。
1.现场考核学校数量的确定:
城区及近郊区按初验校和复验校总数的5%比例随机抽取,并依据各区县初验校和复验校比重分配名额;远郊区县和燕山地区:初验校和复验校各1所;具体数量见《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现场考核学校数量》(附后)。
2.考核依据:参照《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考核标准(中小学部分)》(2009年修订)。
3.考核时间: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
4.考核形式:查阅有关档案、现场观察及测量、问卷调查等。
5.考核内容:
查阅档案:重点考核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防治及健康知识普及情况;
现场观察:重点考核学校控烟政策的执行情况、卫生室/保健室人员及设备、学校教职工的实用技能及学生的健康技能;
现场测量:重点考核学校物质环境,尤其是课桌椅符合率、采光与照明、饮用水、洗手设施、厕所卫生状况等;
问卷调查:重点考查学生和教师的健康知识及技能。

四、确定验收结果
(一)集中汇报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市区两级专家组现场评分进行综合测算,市级专家组评分和区级专家组评分各占50%;按照地域回避的原则,市级专家不参加对其所在区县的评分。
(二)学校现场考核以及区县健康促进学校达标评价
1.初验校:现场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及以上达标。若有抽查学校未达标,则按照不达标学校的同等数量,由区县自行确定本区县其他初验校中不达标学校数量。
2.复验校:现场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及以上视为达标。若被抽验学校未达标在50%以下,除被抽查不达标的学校外,其他复验学校一律视为达标;若被抽验学校未达标在50%及以上,则该区县所有复验校要限期整改,由区级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再次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重新复核。
(三)区县最终考核成绩的评定
区县最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集中汇报成绩和学校现场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其中集中汇报成绩占60%,学校现场考核成绩占40%。学校现场考核成绩按所有抽验学校现场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折算。

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现场考核学校数量

序号

区县

初验校

复验校

抽验学校总数

总数

抽查

总数

抽查

总数

抽查

1

东城

6

1

53

2

59

3

2

西城

0

0

75

4

75

4

3

崇文

0

0

35

2

35

2

4

宣武

15

1

28

1

43

2

5

朝阳

41

2

73

4

114

6

6

海淀

94

5

42

2

136

7

7

丰台

35

2

33

1

68

3

8

石景山

5

1

35

2

40

3

9

昌平

13

1

23

1

36

2

10

大兴

19

1

17

1

36

2

11

房山

6

1

9

1

15

2

12

怀柔

13

1

11

1

24

2

13

门头沟

11

1

17

1

28

2

14

密云

29

1

13

1

42

2

15

平谷

8

1

7

1

15

2

16

顺义

29

1

16

1

45

2

17

通州

12

1

12

1

24

2

18

延庆

11

1

27

1

38

2

19

燕山

2

1

1

1

3

2

合计

349

23

527

29

876

52



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现场重点考核指标及分值

考核项目

考核重点

考核形式

分值

学校健康政策

学校控烟政策的执行情况、卫生室/保健室人员及设备

现场观察

问卷调查

10

学校物质环境

现场观察

现场测量

20

个人健康技能

查阅档案

问卷调查

现场观察

40

学校健康服务

查阅档案

30

教职工实用技能

现场观察

作为反映区县日常指导的考核指标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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