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营业地址的请示》(宁人保财险发〔2009〕37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二、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我局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营业地址的请示》(宁人保财险发〔2009〕37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