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9〕1095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2009】基础19号)及有关附件均悉。2008年4月我委以闽发改交能〔2008〕258号文批复该项目建议书,2008年9月组织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形成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08〕64号)。此后,项目业主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修编。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是海西区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并与江西资溪花山界至里木高速公路相接(连接国家高速公路网济广线),共同构成江西等省份的快速入闽通道,它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海西高速公路网布局,提高区域国防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带动闽北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闽赣经贸合作和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拟建的海西高速公路网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起于邵武市下沙镇下王塘(与武邵高速公路相接),经邵武市水北镇沈家边、光泽县鸾凤乡里窑、金岭工业区、茅坪,终于光泽县华侨乡铁关村(闽赣交界处),与江西省资溪花山界至里木高速公路相接,全长65.2公里。根据交通量预测及沿线地形地貌情况,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与大、中、小桥为百年一遇(1/100),特大桥为三百年一遇(1/300)。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2003)执行。
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及规划、路网情况,为吸引交通量并方便车流上下高速公路,全线设下王塘(枢纽)、邵武北、光泽、金岭等四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主线收费站1处(光泽境内)。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9.86亿元,项目资本金由南平市政府筹措,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四、下一阶段应加强以下工作:
1、加强路网规划研究,做好与江西境内高速公路的衔接。
2、进一步优化互通位置及接线设置,合理确定互通及接线规模。
3、加强与鹰厦铁路的衔接,预留鹰厦铁路扩容改造条件。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邵武至光泽高速公路 | ||||||||
项目单位名称: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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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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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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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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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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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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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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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86亿元,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经审查,项目业主具备自行招标能力,同意自行组织招标。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招标事项核准部门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