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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公墓2009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津民发[2009]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公墓2009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津民发〔2009〕86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经营性公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公墓清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市经营性公墓健康发展,现就今年公墓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一)土地使用手续情况;

(二)超标准建墓穴情况;

(三)维护管理费提取使用情况;

(四)安葬证、合同文本、票据使用情况;

(五)材料报表及时准确上报情况;

(六)销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规范、建档情况;

(七)墓区规划情况。

二、年检标准

(一)土地使用证齐全;

(二)无超标准建墓穴问题;

(三)按规定提取不低于墓穴销售总额的10%作为公墓维护管理费用,并与区(县)民政局、市殡葬处及银行签订协议书,设立单独账户,专款专用;

(四)使用统一的安葬证,票据合法,合同文本规范;

(五)材料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六)销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严格遵守凭火化证明销售的规定,火化证明与合同议定书等业务资料齐全建档;

(七)墓区规划图上报及时并做到各墓区墓穴占地面积标识准确,已售和未售(按国家单个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m²规定为界)区域划分清晰。

三、年检方法

(一)听取公墓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上半年整顿情况、规范建设情况、管理情况、经营情况、执行法规情况。

(二)检查规划图表、帐目和审计报告。

(三)实地检查测量核准墓穴面积(对2009年新建的4平方米以上超大墓的进行登记)。

(四)评议打分。

四、安排要求

年检时间:2009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

具体要求:(一)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各公墓情况,确保年检达到预期目的,检查时公墓负责人、主管会计及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场,以便查看帐目、审计报告、销售发票等资料;(二)各公墓单位需提前将安葬证、票据、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等样本备齐,以便查验;(三)提供的各种数字、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四)检查结束后对年检情况将据实予以通报。

附件:1、2009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考核表

2、2009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日程安排(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考核表

单位:考评时间:

项目

分 值

考 评 内 容

分 值

检 查 方 法

考评情况

得 分

资质合法

建设科学

16分

1、经营资质合法有效,用地手续齐全;

2、无未经批准随意扩大公墓面积;

3、注重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并取得新的成效;

4、公墓规划科学,在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上有进展、有措施。

10

2

2

2

查看证照文件

现场检查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听取汇报

看资料、图表

  

管理规范

 

 

制度健全

50分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使用合法票据,与丧主签订的合同议定书主要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3、销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凭据火化证明,火化证明与合同议定书同时存档备案;

4、会计帐目审计合格;

5、公墓维护管理费足额提取、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并纳入市局统一管理,;

6、每季按时上报公墓报表。

2

5

 

5

 

3

20

 

15

检查资料

检查资料

 

检查资料

检查《协议书》

 

查看审计证明

检查帐目

查看记录

  

合法经营

优质服务

无违规经

营行为

34分

1、无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设施和现象;

2、无建大墓、宗族、家族、活人墓穴的现象;

3、无预售、传销、炒买炒卖、倒买倒卖、予留活人墓等违法违规营销行为;

4、无乱发广告,随处摆摊设点等有损市容的销售形式;

5、规范墓地代销人员的销售行为;

6、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无投诉问题发生;

7、墓区环境卫生良好,各种服务项目、措施上墙公开透明。

4

10

8

 

6

2

2

2

查看现场

现场检查、看资料

查看平时检查纪录

做调查

做调查

做调查

实地检查

 
  

累计得分

100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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