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确保全县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1月31日,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因年轻人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的惨剧。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中央电视台新址b标段建筑发生火灾,火灾扑救中,消防部队7名指战员被困,其中,北京红庙消防中队指导员张建勇经医院抢救无效牺牲。2009年11月11日,重庆市茶叶专业批发市场内失火的两千平方米仓库已不复存在。受灾户估算,价值3千多万元的财物在这场火灾中变为灰烬。
目前已进入冬季,农村用火,城市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生产、销售、消费进入旺季,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加强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十分紧迫和重要。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破除“火灾难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紧迫感。要坚持“真抓、早抓、严抓、主动抓”的工作方针,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分析本乡镇本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牢牢掌握严控火灾的主动权,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前阶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坚决摒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按照县政府领导关于抓安全工作要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主动、主动、再主动”的要求,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效率,真正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数量,最大限度地化解火灾风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冬春防火工作的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对涉及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城市消防规划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使排查整治具体责任分解、量化到基层和单位。
一是要对“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要认真汲取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等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回头查、再整治”活动。要切实摸清本地区“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a703-2007),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逐一进行验收。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对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的重大隐患执法意见,县政府将迅速组织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养患成灾。
二是要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针对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码头、水上运输船舶、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中居住地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与市政府统一部署的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特别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程;对该停产停业的要坚决封停;对拒不改正、带险经营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三是要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进行重点盯防。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各类节日期间,全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庆典活动、群众集会和重要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要针对冬春季节农村老、弱、病、残等人群火灾亡人高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柴草、油气等燃料的管理,强化对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的治理,各乡镇要落实“一对一”的帮扶措施。
四是要对火灾高发地区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地区、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火灾高发地区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地区、行业要进行重点督查,以确保县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冬春防火期间我县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走形式的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因督促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消防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要大力营造消防安全工作声势。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冬春防火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的作用,大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群防群治的气氛。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增强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
二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乡镇要广泛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深入到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和家庭,采取播发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疏散逃生演练,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三是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冬春防火期间,相关部门要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加强执勤备战,提高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水平
公安消防部队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事故特点,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和训练上做好灭火救援备勤。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道路、水源等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联合交通、供水、供电、卫生、通讯等部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扑救大型火灾和处置大型危险性事故的能力。要加快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灭火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能迅速赶赴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社区和村义务(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作用,指导其做好冬季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冬季灭火训练,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能迅速出动,把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