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大慈恩寺门票执行季节浮动价格的函


【颁发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经函[201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大慈恩寺门票执行季节浮动价格的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陕价经函〔2011〕53号)


西安市大慈恩寺:

你寺《关于大慈恩寺门票价格转正的申请》(慈字〔2011〕02号)收悉。鉴于你寺门票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试行期1年,现试行期已满。经研究,同意大慈恩寺门票正式执行淡旺季浮动价格,具体价格为:旺季50元/人(3月1日至11月底);淡季30元/人(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此函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