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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大雁塔门票执行季节浮动价格的函


【颁发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经函[2011]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大雁塔门票执行季节浮动价格的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陕价经函〔2011〕52号)


西安市大雁塔保管所:

你所《关于执行正式门票价格的申请》(雁保字〔2011〕4号)收悉。鉴于大雁塔门票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试行期1年,现试行期巳满。经研究,同意大雁塔门票正式执行淡旺季浮动价格,具体价格为:旺季30元/人(3月1日至11月底);淡季20元/人(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此函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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