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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7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目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特别是随着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各种集会庆典活动频繁,加之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冬春季节气候条件较差,风干物燥,导致许多火灾难发现、难扑救,个别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冬春季节防火工作作为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针对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特点,以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方案和措施。要将冬春季节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社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冬春季节的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工商、建设、安监、旅游、卫生、民政、教育、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承担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冬春两季火灾特点,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从即日起,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元旦、春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检查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要把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幼儿园、浴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作为重点,督促上述单位和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灭火扑救作业面不被遮挡。

二是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的检查。要加大对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以及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最大限度确保消防安全。

三是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节日期间组织的灯展、焰火晚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各级政府、各活动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严格审批,对活动举办的各类场所要提前进行督查,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逃生设施的完好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凡消防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

四是要加强对“七小”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出租房屋的检查。民政、教育、文化、工商、公安、安监和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敬老院、福利院和“小歌舞厅、小旅社、小餐馆、小洗浴、小网吧、小美容店、小游戏厅”等场所及出租房屋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五是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等,切实保障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要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用足用好新的监督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绝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绝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绝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拓宽途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动员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和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春季节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以消防志愿者行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传播到城乡居民家庭;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经常性群众消防工作,指导居民、村民安全用火用电;要强化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100%持证上岗,督促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执勤,完善预案,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适时举行多部门联合灭火实战演习,全力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疏散演练,使单位员工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方法,熟练掌握灭火常识和灭火器材装备的使用方法,并确保各种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全力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按照“打造消防铁军”的工作部署,根据冬春季节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及时补充必须的器材装备,加强现有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使人员、车辆、器材、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要深入研究灭火救援技术和战术,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能力、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战斗力;要深入辖区单位的重点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实兵实装实地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第一时间展开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和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告。2010年4月30日前,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将落实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书面材料送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地督导检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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