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韩城支公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83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韩城支公司的请示》(太平寿陕〔2009〕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韩城支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应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韩城支公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