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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评选劳动模范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评选劳动模范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厦府办〔2011〕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由于人事变动,依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调整办法,市政府决定对市评选劳动模范委员会及办公室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市评选劳动模范委员会成员及组成方案如下:

主 任:叶重耕(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伟文(市委副秘书长)

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永红(市总工会常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刘育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洪春火(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施程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素珍(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侨联党组书记)

郑智敏(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智勇(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熊衍良(市商务局局长)

刘 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张亚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昌尧(市经济发展局副书记、副局长)

洪本祝(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郭江河(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巡视员)

王文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守章(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孔曙光(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文晖(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黄美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中华(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鹤麟(团市委副书记)

吴亚汝(市妇联副主席)

陈景辉(市工商联合会副主席、总商会副会长)

陈章福(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王保民(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梁怡新(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炳良(思明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工会主席)

陈国荣(湖里区委常委、工会主席)

苏 甦(集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文东(海沧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陈国栋(同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林进胜(翔安区委副书记)

市评选劳动模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经济部。

市评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杨中华兼任,副主任由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曾惠珍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监察局、文明办、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点项目办公室等部门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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