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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及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宣传活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整合各种宣传力量,组织各地、各部门和行业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就及经验。

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活动内容

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安排以下几项活动:

(一)围绕今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12.4”活动主题,组织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代表与法律服务团成员座谈会,为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与法律服务团搭建联系、沟通平台,更好地发挥法律在经济建设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以“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为主题,举办“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同时,会同省电视台等单位制作针对青少年问题的普法光盘发放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三)组织本年度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在统一开卷考试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市(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闭卷抽查考试。

(四)组织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各种“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采取“法律快餐”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编印通俗易懂的普法教材、制作法律宣传光盘,发放到基层村组,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五)在陕西日报、省电视台、有关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或制作专题节目,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的消息。

(六)大力营造“12.4”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在全省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张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宣传挂图。会同相关部门利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掀起法制宣传的新高潮。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对宣传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谋划“12.4”系列宣传活动,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继续通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紧紧围绕今年“12.4”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地方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继续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剧)目。要注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更加深入人心,收到实效。

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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