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财农[2011]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财农〔2011〕43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机)主管部门: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文件精神,经市财政、市农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根椐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各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抽查年度为2009年和2010年。主要内容:

(一)购机补贴政策宣传。是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挂图等形式,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

(二)购机补贴实施。一是是否坚持阳光操作,补贴程序是否公开、公平。是否将受益者的购机信息进行公示,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检查补贴档案资料。按照《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检查补贴档案资料,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10%的比例,同时应不低于年度补贴资金额度的30%,检查购机花名册、购机发票、人机合影、联系方式等购机信息是否完整,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售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农民是否足额享受补贴等。

(三)经销商规范化检查。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按照《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暂行办法》,检查经销商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销商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完整等。要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10%的比例核查经销商销售台账,检查是否存在搭车收费、指定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等问题进行核查。补贴档案不健全的,责令其整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

(四)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是否违反财政部、农业部“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纪律要求。“三个严禁”即严禁各级农机部门及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各级农机部门与不法厂商勾结,空买空卖,骗取购机补贴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勾结,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购机补贴资金,扰乱市场秩序。“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四个禁止”即禁止向农民收费、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同时,还要检查是否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2号文“严禁农机化事业单位通过成立公司等手段经销补贴产品”和渝农发〔2010〕198号文“农机部门从事与购机补贴有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补贴机具经营”的规定,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全部退出补贴机具经营。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10日前完成)。

各地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3月20日)。

自查由区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牵头,区县财政配合。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1]3号)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按照此次专项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对购机补贴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购机金额较大的,要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订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总结上报阶段(3月21日~3月25日)

各地要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自查情况由区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汇总,会同区县财政局于3月25日前将有关整改情况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表格,以纸质件和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市农委农机装备处(联系人:朱毅,电话:89133219,电子邮箱:cqnjzbc@gmail.com)、市财政局农业处(联系人:叶永新,电话:67575326,电子邮箱:cqsczjlyc@sina.com)。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3月21-28日,市财政、市农委将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纠风办,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假买假卖、倒卖补贴机具等蓄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1: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情况表

行次专项名称专项设立时间管理使用部门支持对象资金用途管理制度名称及文号实际安排资金数(万元,取整数)
小计2009年2010年
合计   
一、中央安排合计   
(一)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含追加预算)   
1农机购置补贴        
二、市级安排合计   
(一)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含追加预算)   
1农机购置补贴        
三、县级安排合计   
(一)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含追加预算)   
1农机购置补贴        
四、乡级安排合计   
(一)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含追加预算)   
1农机购置补贴        


表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金额单位:元
行次项目合计市级县级乡级以下备注
小计2009年2010年小计2009年2010年小计2009年2010年小计2009年2010年
 一、以往接受检查发现的情况
(一)发现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数(个)             
1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             
2贪污受贿             
3收费             
4其他问题             
(二)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金额(元)             
1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             
2贪污受贿             
3收费             
4其他问题             
(三)纠正整改情况             
1单位归还的资金(万元)             
2个人归还的资金(万元)             
3应制定而未制定管理制度的项目数(个)             
4通过整改已制定管理制度的项目数(个)             
(四)处罚通报情况             
1行政处罚人数             
2组织处理人数             
3党纪政纪处理人数             
4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             
5公开通报案件数             
6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             
 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情况
(一)发现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数(个)             
1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             
2贪污受贿             
3收费             
4其他问题             
(二)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金额(元)             
1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             
2贪污受贿             
3收费             
4其他问题             
(三)纠正整改情况             
1单位归还的资金(万元)             
2个人归还的资金(万元)             
3应制定而未制定管理制度的项目数(个)             
4通过整改已制定管理制度的项目数(个)             
(四)处罚通报情况             
1行政处罚人数             
2组织处理人数             
3党纪政纪处理人数             
4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             
5公开通报案件数             
6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             

注:区县填写县级和乡级以下两栏。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