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襄垣文庙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39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襄垣文庙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可将现有食堂进行改造,作为管理用房。取消西侧新建管理用房。
(二)消防用水与消防设施的建设应与县城给排水系统连接,并纳入县城给排水管网。如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压力及用水量,既可取消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建设项目。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