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法王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36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韩城法王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方案中设计的围墙样式与法王庙整体环境不协调,建议依传统做法重新设计。
(二)进一步明确土崖加固外观的色彩、质感要求,并用树木适当进行遮挡。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