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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牛角寨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牛角寨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53号)


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牛角寨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川文物保〔201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牛角寨石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立项。
二、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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