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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17号)


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的公告

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具体标准文本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获取),现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后续将依据此标准统一开展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评测工作。评测合格的企业及软件产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布,由纳税人选择使用。具体评测事项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

一、申报表表样

二、网上纳税申报软件报表规范

三、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功能规范

四、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数据接口规范

五、申报表xml文件

六、申报表xsd文件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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