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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3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386号)


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赵政来(cho jeong lae)接替李胜镛(lee seung yong)担任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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