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清泉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寿险[2011]3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清泉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377号)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陈清泉先生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请示》(汇丰人寿〔2011〕2号)收悉。经审核,陈清泉符合《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关于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总精算师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