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洪志强(ANG CHEE KEONG)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3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洪志强(ang chee keong)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361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洪志强先生任职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的请示》(友沪人2011-003)收悉。经审查,洪志强(ang chee keong)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