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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1〕19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江苏吴江纺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苏府呈〔2010〕14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吴江市盛泽镇筹建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规划面积7.1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西环二路、中心大道,南至南三环路,西至京杭运河,北至南环路清溪河。
三、望你市引导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着眼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着力集聚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特色产业,努力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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