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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1]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15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1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海门市海门镇与三和镇合并,设立新的海门镇,镇政府驻海门镇秀山西路581号。
二、同意将海门市三星镇与天补镇合并,设立新的三星镇,镇政府驻三星镇宝成路44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门镇行政区域面积109.5平方公里,人口20.1万人,辖19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三星镇行政区域面积69.7平方公里,人口11.5万人,辖3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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