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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五华商会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五华商会筹备组:

报来申请成立广东省五华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东省五华商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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