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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执行测量任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执行测量任务的通知
(闽政办〔2011〕6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测绘局全国测绘任务的安排,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于2011~2012年在我省境内执行国家一等水准踏勘与补埋测量任务。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对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在执行任务期间工作和食宿提供方便,对工作人员及车辆(包括携带的仪器设备)通过桥梁、关卡和涉及交通部门有关业务给予支持,以保证国家测绘任务的完成。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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