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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沈价审批[201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的通知
(沈价审批[2011]12号)


各车用燃气经营企业:
由于国家近期相继两次上调成品油销售价格,根据车用燃气与成品油之间的比价关系,并考虑到近期车用液化石油气购进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16日8时起,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由4.20元/升调整到4.60元/升。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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