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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益气聪明丸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颁发部门】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武食药监文[201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益气聪明丸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武食药监文[2011]33号)


各分局:

近期,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在我市相应媒体发布了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并向市局提交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及发布更正启事的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及市局《关于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实施意见》(武食药监文[2010]73号)第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益气聪明丸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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