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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加强和改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1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加强和改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加强和改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辽阳市加强和改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改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迎全运,创卫生辽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爱卫委字〔2010〕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解决我市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出发,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一件大事来抓,以“三清三化”为主要抓手,遵循因地制宜、连片整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5%;

(二)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5%;

(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3%;

(五)铁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5%以上;

(六)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

(七)公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

(八)农村镇村街路道路硬化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75%以上;

(九)农村农户庭院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75%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三堆”(草堆、粪堆、垃圾堆)。

1.合理规划,设置秸秆等集中堆放场地,做到堆放有序,秸秆进院。

2.自然村要按照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平均15户农户设置1个垃圾箱(桶)的标准,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定点处理。

3.探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通过推行垃圾集中处理,达到“六边”(村路边、铁路边、溪河边、村庄边、田地边、池塘边)两侧无暴露垃圾。

4.推进改厕改圈,达到卫生洁净化。所有粪坑深埋封口,露天粪坑取缔率达100%;新建集中居住区或新建住房的,要积极推行单建卫生厕所或厕所进屋;高质量完成5000座无害化厕所建造任务。

5.结合村情,大力发展沼气等清洁能源,特别是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彻底解决“三大堆”问题。

(二)清理乱搭乱建。

1.拆除临街畜禽圈舍,推行畜禽退街进院,集中圈养。养殖专业户必须圈养并与居民集中区有效分离,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距离居民集中区500米以上,且建有适合的污染处理装置或使废弃物得到全部综合利用。

2.拆除临街菜地、草棚子,拆除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理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墙断壁。

(三)清理漫流污水。

1.街道两侧、房前屋后要砌筑排水沟,交叉路口设置过街管涵。

2.生活污水要全部排入排水沟,不得随意排放,排水沟布局合理,保持通畅,无漂浮物。

3.疏浚村庄河道,做到河道、沟塘无淤积,水面无水草杂物,河岸无垃圾,无臭水沟塘。

(四)街道路面硬化。

1.平整、拓宽村内道路,做到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主要街道铺设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次要街道平整后垫砂碾压。

2.加大街道保护力度和清扫力度,实现街道平整、整洁。

(五)村庄绿化。

1.绿化村内主要街道。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要栽植一行以上树木或种植适宜的花卉、灌木、草坪。

2.绿化庭院。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要栽植一些花草树木。

3.绿化空闲地。村庄内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坑塘水面周围、沟渠两侧等适宜绿化地段要全部植树绿化。

(六)村庄美化。

沿省、县级公路两侧村庄的临公路院墙尽量统一修建和墙面粉饰,乡村主要街道两侧院墙也要尽量进行墙面粉饰,同时配以宣传墙字、宣传画等,全面清理乱贴乱画现象。

四、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的全面工作;市农委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负责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整治利用,“一池三改”和大中型沼气池建设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监管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河道疏浚工作;市动监局负责农村禽畜养殖小区建设及无害化养殖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工业污染源监管、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和环保宣教;市爱卫办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及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考评工作。

五、考评范围、标准和办法

(一)考评范围。

1.辽阳县、灯塔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政府;

2.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动监局、市环保局。

(二)考评标准和办法。考评采取百分制。按附表中的标准进行考评。其中,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按附表中的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单独排名;将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和宏伟区农村部分的考评结果与城市部分考评结果以一定分值比例计入年终总成绩,再排出名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总责,市爱卫办负责日常工作,市政府将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进行相应调整,并充分发挥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所需资金采取村、镇自筹为主,县(市)区政府补贴、市有关部门支持为辅的方式解决。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新增财力着重支持“三农”的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契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设施的管理。各乡镇要因地制宜推广“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处理模式;各乡镇要与各村签订“清洁卫生责任状”,制定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各村要制定环境公约、卫生守则、倡导文明环保新理念,促进农民生活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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