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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2011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汕府建通[2011]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2011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决定于3月29日上午召开2011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二、会议地点

市住建局大楼20楼会议厅。

三、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部署2011年上半年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以及进行安全监督业务讲评。

四、参加人员

1、各区县(含高新、保税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2、各安全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

3、部分在建工程施工管理负责人(由市安监总站和区县建设局通知),其中:市直:15人;金平;10人;龙湖10人;濠江:5人;澄海:10人;潮阳:5人;潮南:5人;南澳:5人。

4、各监理企业分管领导,部分施工企业分管领导(由质安科另行电话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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