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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借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名义从事商业谋利行为的函


【颁发部门】 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文字号】 司便函财务[201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粮食局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借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名义从事商业谋利行为的函
(司便函财务〔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财务处:

近日,我司接到一些地方粮食企业的电话,反映有不法分子借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名义,兜售有关书籍,谋求非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粮食局财务司从来没有强行向企业推荐、销售书籍和其他商品。

二、如发现借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名义推销书籍、商业产品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应一律拒绝,并及时向财务司反映。联系电话:010-63906801。

三、请将以上内容通过一定渠道转告基层粮食部门和企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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