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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尽快开展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云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云商产[201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尽快开展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商产〔2011〕6号)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按商务部要求,今年的进口贴息申报材料应在5月10日前上报财政部 商务部。目前《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在会签中。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商务局要充分重视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尽快按所附通知要求,开展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州市相关企业做好通知、审核、汇总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请各州、市商务局、省属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11年4月26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我厅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产业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雁、0871-3139180、13888539561;

传 真:0871-3164636;

电子邮箱:yncycn@g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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